对价款等约定不明确时,该如何明确?
(作者深圳郭俊伟律师 手机13418879590)
由于许多当事人并非法律专业人士,因此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,有可能对质量、价款(报酬)、履行地点和履行期限等约定不明确,从而导致出现争议和纠纷。那么出现这种情况应该如果明确呢?
基于“缔约自由”的原则,一般还是先由合同当事人先行协商解决。
因此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:“合同生效后,当事人就质量、价款或者报酬、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,可以协议补充;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,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。”
如果依照上述方式还是无法确定时,又该如何处理?
按照我国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,则将按照下述的方式确定相关合同条款的内容:
(一)质量约定不明确的
质量要求不明确的,按照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履行;没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的,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。
(二)价款(报酬)约定不明确的
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,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;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,按照规定履行。
(三)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
履行地点不明确,给付货币的,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;交付不动产的,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;其他标的,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。
(四)履行期限约定不明确的
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,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。
(五)履行方式约定不明确的
履行方式不明确的,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。
(六)履行费用的负担约定不明确的
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,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。
上述六种情况,均是合同中的重要条款,如果约定不明确,会导致争议和纠纷,如果最终要采取诉讼等方式解决时,将给当事人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。因此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,要注意对合同的重要条款约定明确,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,减少纠纷和诉讼。